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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将于12月1日起试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需向劳动者加付50%以上1倍以下的赔偿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近日联合发文规定,建筑企业今后应把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而不能通过“包工头”转发。

●12月1日起开征明年养路费,欠费车主

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北京市宣武区出台方案,规定今后军转干部要通过人事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才能当公务员。

●近日,哈尔滨出现应急保姆,为遇到突发情况急需雇用保姆的市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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