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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巨鳄二陈

2004-11-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摆在记者面前的是几张旧照片和两张护照,护照上的名字分别是陈满雄和陈秋圆。护照上的两个人和旧照片上的人有些像,又不怎么像。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梁红标告诉记者:“他们都整容了,但还是被我们认出来了。”听说为了抓捕陈满雄和陈秋圆回国,检察院整整用了七
年时间。

  亿元大案,二陈负案潜逃

1995年5月底,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接到了中国银行中山分行的举报,称省行总稽查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中山分行存汇科有恶性透支现象,涉及数额高达几个亿!

同年6月1日,接到举报后的中山市检察院正式立案,成立了专案组。此案被称为“95・6・1”大案。

很快,“95・6・1”大案的两名主犯――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以及该行存汇科副科长池维奇先后被抓获。随着他们的落网,“95・6・1”大案的轮廓逐渐清晰。案件共涉及四人,除冯伟权与池维奇两名银行职员外,中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陈满雄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秋圆也浮出了水面。

陈满雄与陈秋圆是夫妇,由于二人均姓陈,办案人员习惯称其为“二陈”。

经查,冯、池二人利用主管银行存汇科的职务之便,伙同二陈内外勾结,由二陈申请中国银行的长城卡,进行恶意透支,冯、池二人则利用此途径挪用巨额银行资金,转入二陈的账户,供其在澳门赌博。至案发,“95・6・1”大案共涉及挪用中国银行资金7.1亿元,除已返还的部分外,还有3.9亿元至今未还。如此巨大的挪用金额,使“95・6・1”案在当时国内的“职务犯罪排行榜”上,跃居首位。

据落网后的冯、池交代,二陈已于一个月前即1995年5月潜逃。当年4月,二陈从冯伟权处听到风声――中国银行中山分行正在清查有关账目,知道其犯罪行为即将败露,二陈立即找到冯伟权和池维奇,密谋策划,准备潜逃。“当时我认为只要陈满雄跑了,我把事往他身上一推,自己就没事了。”抱着这样的想法,冯伟奇再次挪用银行资金884万元人民币,汇至澳门,由陈秋圆在澳门持支票兑换成103.3725万美元,作为潜逃费用。

由于查账过程中,专案组发现“95・6・1”案的大量资金通过冯、池转账后,流入了二陈在澳门的账户,供其赌博,因此专案组怀疑二陈已潜入澳门。“当时认为他们一定在澳门,所以马上去澳门追查二陈的行踪。我们的目的一是追人,二是追赃。”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梁红标告诉记者。

到澳门后,专案组成员通过赌场中的“叠码仔”(在赌场借筹码给赌客并从中赚取佣金的人)打听到了二陈的消息,他们的确来过澳门,但现在已经走了,“叠码仔”也正在寻找二陈,因为二陈还欠有1700多万元的赌债没还。专案组立即通过澳门廉署对陈满雄在当地的物业进行调查,后又通过多方面的查找,确定二陈确实已经离开了澳门。

1998年11月、1999年3月,冯伟权和池维奇先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8年。然而二陈的在逃,使“95・6・1”大案无法最终定音。

一个电话,带来案件的转机

转机出现在1999年。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从一名公安技侦人员口中得知,曾经有一个叫丽某(化名)的人打电话给陈秋圆的母亲杨某,让杨某到外面的公用电话亭回电话。“这一点引起了我们的怀疑。我们认为这个可疑的电话一定和二陈有关。”梁红标说,该院及时促请公安技侦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杨的监控,随后获知杨某从广州带回了一些撕掉标签的衣物。根据这两条信息,中山市检察院敏感地察觉到:很有可能是二陈托人从境外给杨某带回衣物,或者杨某曾出国与二陈会面。

办案人员查找了所有的出境记录,没有发现杨某与丽某的出境记录,但却获取了丽某在某旅行社工作的信息。办案人员随即找到了这家旅行社,讲明情况后,其负责人透露了一条宝贵的信息:丽某正在购买其本人和杨某由昆明飞往泰国清迈的机票!

经查丽某的手机通话清单,显示该手机曾数次拨打同一个泰国电话,该泰国号码极有可能是二陈的电话。追逃组认为,二陈在泰国的可能性极大。

“二陈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狡猾多变,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战机可能稍纵即逝。”意识到这一点后,中山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与省公安厅进行了沟通,要求出境调查。为了稳妥起见,又请求一名广东省安全厅常驻泰国的工作人员董铧利用在泰国的关系协助核查有关线索,确认二陈的行踪。

当时,二陈已在泰国用钱打通关节,成功买到了泰国籍身份证,改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利用在中国的犯罪所得,他们在泰国办起了多家产业,拥有多家商行、两栋高级洋房、三辆豪华轿车,已成为当地公认的富翁,还被冠以各种头衔,混迹于当地名流之中。

董铧同时联系了泰国当地警方,向他们汇报了二陈的情况,泰国警方承诺立即实施抓捕,并保证连夜将二陈秘密押到昆明,交给追逃组。

8月31日晚11时,二陈正在外吃宵夜,泰国警方开始行动。他们以调查一起交通事故为由接近陈满雄与陈秋圆,并对其实施抓捕。行动很快成功。

然而,泰国警方连夜秘密将二陈押往昆明的承诺却没能实现。

先是二陈对自己的身份极力否认。已在泰国生活了四年的二陈能说一口流利的泰语,他们极力否认自己是中国人,坚持称自己是泰国人。僵持到了当晚12时,同在泰国现场的董铧拨通了广东中山梁红标的电话,“梁局长,你和他谈谈”。随后董铧把电话给了陈满雄。

“我对陈满雄说回来吧,你在那边已经没有退路了。”梁红标回忆说,“当时陈满雄认为梁局长一定是公安局局长,所以很快就放弃了抵抗。”

随后二陈被押往警署,等待连夜秘密押送昆明。谁知又出现了新的波折――陈满雄夫妇要求回家拿两件衣服,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泰国警方同意了二陈的请求。第二天早上,二陈给很多泰国的当地媒体打去电话,假称中国警方越境抓人。泰国媒体立即将此事情曝光,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秘密押解二陈回国的计划难以实现了。

得知这一消息后,中山追逃组马上联系中国驻清迈总领事馆,请求协作。

“我们当时一直努力促请泰方不经引渡程序直接将二陈遣送回中国,这种遣送方式最简便、最快捷。但这一计划未能实现。”梁红标说。

随着二陈案在泰国的过度曝光,引起了泰国民众的极大关注甚至轰动,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泰方认为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二陈的问题,以给民众一个交代和警示。

泰方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的罪名,将二陈正式拘捕,并将他们送上了该国的被告席。

2000年11月17日,泰国清迈府法院对二陈案作出了判决,然而判决结果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非法入境罪在泰国的量刑幅度最多为2年至3年监禁,而泰国清迈府法院的法官却判处陈满雄有期徒刑27年零8个月,判处陈秋圆有期徒刑22年零8个月,因认罪减刑一半,分别决定执行13年零10个月和11年零4个月。对此泰国法官的解释是:“因为二陈曾多次非法入境,二十几年的刑期是累积得来的。”

凭着这份判决,泰方要求二陈在泰国服刑,遣送之事搁浅。

  想方设法,促使二陈归国

2000年12月8日,我国驻泰国大使馆正式向泰国外交部发出了要求引渡陈满雄、陈秋圆回中国受审的照会。此后,引渡二陈成为了中国驻泰大使馆的头等大事,甚至连国家领导人访问泰国时也会提到此事。

这期间,中山市检察院前后8次派员赴泰。反贪局局长梁红标为此案在泰国陆续呆了一年之久。

在强大的外交压力下,泰国政府看清了我国引渡二陈的决心,开始重视此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泰方也开始逐渐让步。这期间除了在外交上施压,专案组还积极做二陈的思想工作,缓解二陈对于回国的抵触情绪。

梁红标说:“不管二陈犯了什么罪,在泰国期间我们一直当他们是我们的同胞,一再强调要保障二陈的安全。”最初二陈是被关押在泰国清迈市的白象警署,关押的地方非常简陋,只是一个草棚,一点安全措施都没有。看到这一情况中方立即要求泰方多增加警力,必须保障二陈安全。

“我们的使馆人员、专案组人员天天都要去看望二陈,包括他们的生活必需品、药品都是我们提供的。”梁红标说。

二陈中,陈满雄比较偏激,动不动就说“我不回去”,而他的妻子陈秋圆的态度要配合得多。陈满雄不愿回国的一个原因是,他在泰国听说岳母在中国已经被关押了。梁红标则马上从泰国打电话给陈满雄的岳母,其岳母对陈满雄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回来吧,相信家乡人,起码比在泰国坐牢好。”岳母的一番话平息了陈满雄在泰国听到的谣言。

陈秋圆很孝敬母亲,所以她很听母亲的话,很想回来。在泰国关押期间陈秋圆每天都会给陈满雄写信,劝他回国。陈满雄和妻子的感情很好,也非常听妻子的话。妻子的一封封信,使陈满雄的思想开始转变。

虽然当时引渡二陈的前景并不乐观,但是在思想上办案人员始终在向二陈灌输:“不管你逃到哪里,我们都有信心并且有能力把你们抓回来!”“回国是迟早的问题。”这样的思想攻势,堵死了二陈继续外逃的想法。

此外二陈还有一对子女在中山,办案人员每次赴泰都会给二陈带去他们的孩子的近照和陈秋圆母亲的信函。陈秋圆的母亲很配合专案组的工作,一直在劝说二陈。梁红标说:“我们对陈母讲,孩子如果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帮助他们。这两个小孩子很聪明,都凭着自己的优异成绩考入了重点中学。”

听到孩子的消息,看到母亲的家书,再加上专案组人员耐心的教导,二陈的思想起了巨大的转折。陈满雄还在纸上清楚地写下了“我是中国人,在中国触犯了法律,我愿意回国关押”。

“二陈思想上的转变为后来的成功引渡起了决定性作用。”梁红标说。我国驻泰国清迈原总领事刘永兴在工作组2000年12月下旬第一次回国前夕时评价说:“工作组通过有效工作,使二陈从怀疑、对抗转向信服、配合,并下定回国归案的决心,这为早日结束二陈在泰国的司法程序,最终为引渡工作的顺利进行铺垫了道路。”

2002年11月15日,泰国最高法院做出了准予引渡陈满雄、陈秋圆回中国的判决,该判决于12月1日生效。中泰双方约定,“中方对被请求的犯罪的起诉期从泰方将两被告移交中方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两被告在中国被羁押期限算作在泰国服刑的期限。”

2002年12月26日,二陈被临时引渡回国。泰国当地时间下午5点,二陈在曼谷坐上了回国的飞机,泰国警方派特警协助押送二陈。

争取让二陈在中国服刑

陈满雄出生在广东省中山市,读了没两年书,14岁就被送去宜安镇下乡。下乡两年后,陈满雄偷渡到了澳门。在澳门,陈满雄主要是在赌场中做“叠码仔”。后来遇到澳门大赦(澳门每隔几年,都会大赦一次,大赦时在澳门居住的所有“黑户”都会得到澳门的身份证),陈满雄获得了澳门身份证。改革开放后,陈满雄回到了广东省中山市,用做“叠码仔”赚来的钱,开设了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

后来陈满雄认识了陈秋圆,不久结婚。挣了一些钱之后,陈满雄开始经常去澳门赌博,结果欠下了不少赌债。为还赌债,陈满雄夫妇想尽了方法,最后他们想到了中国银行存汇科的冯伟权和池维奇。

在冯、池二人的协助下,陈满雄夫妇以他们的名义办理了中国银行的透支卡,利用冯、池二人的职务便利,疯狂透支。此后,银行的钱源源不断地流向陈满雄夫妇的账户。有了这么容易就得来的钱,陈满雄把生意也放在了一边,他形容当时拿钱是要多少冯伟权就给多少。

明知违法,冯伟权、池维奇为什么要这么做?对此,冯的辩解是:多次拿银行的钱给陈满雄,是为了让他做生意赚钱后能将钱全部还给银行,没想到陈一直在骗他。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梁红标则认为这样的辩解毫无说服力,“在没有任何抵押的前提下,你为什么会借钱给他?这显然不合情理。”

陈满雄的说法则是,冯伟权和池维奇是借用他的账号兑换现金和筹码,一起用于赌博。

双方的说法不一,同时都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各自所说,能够证明的是冯伟权从银行拿出的钱确实是给了陈满雄,在澳门赌场的“叠码仔”证明了他是如何将钱换为筹码给了陈满雄,陈满雄又是如何输掉了这些筹码,据“叠码仔”说陈满雄至少输掉了两三个亿。

1995年4月,陈满雄从冯、池二人口中得知省行要查账之后,与妻子陈秋圆一起潜逃。

陈满雄夫妇先是逃到了澳门,之后又到了新加坡,最后去了泰国。陈满雄说选择在清迈居住的原因是因为清迈比较偏远,又靠近金三角。

在泰国清迈,陈满雄请了一位泰语老师,一年后二陈的泰语已经非常流利了。但陈满雄还是怕人认出他们,所以他为自己和妻子整了容。随后,陈满雄认为再也不会有人认出他来,便开始大模大样地在泰国做起生意来,主要经营珠宝生意、房地产,还在泰国开设了两个地下赌场,一个在清迈,一个在曼谷,生意非常红火。

接下来的任务是追缴陈满雄的赃款和赃物。陈满雄在泰国的大多数物业都是用朋友的名字买的,陈满雄被捕之后这些所谓的朋友全部不认账。

2004年9月8日,现年44岁的陈满雄和42岁的陈秋圆被送上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二陈会被判处多少年刑期,我不知道。”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梁红标说,“我现在更关心的是,引渡时承诺3年后还要将二陈送回泰国清迈监狱,现在距这个期限只剩下一年多了。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在期限结束后,把二陈留在中国服刑。”

(《方圆》2004年第10期 石言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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