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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动物肝脏不可过量

2004-11-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家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的张某夫妇和孩子及朋友一起食用了狗肝,3-10小时后,陆续出现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家人认为是感冒,于是到医院进行治疗。两日后,4人均出现脸部脱皮现象,医生用药后不见缓解,并且逐渐蔓延到四肢躯干。张某怀疑是食物中毒,才向乌兰浩特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卫生

监督人员介绍,维生素A是人体进行正常生化过程所必须的化合物,动物的肝脏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A,狗肝、猪肝、狼肝、狍子肝等更为丰富。正常情况下,人如果一次性摄入70 80克狗肝就会出现中毒现象,大量进食猪肝同样也会引起中毒。因此,食用动物肝脏也要限量。(《家庭医生报》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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