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蓝图美不胜收,可等交了房,眼一眨,老母鸡变鸭。上海许多期房买主,都有种种有苦说不出的经历。
王先生看上了新村路上的某楼盘,最打动他的,是小区有一批“珍藏湖景房”:“在屋子里就能看到烟波浩渺、波光粼粼的水之世界。叠水廊桥、花岛雕塑亭、戏水溪涧、亲水码头……”价格嘛,足足贵了1000元
为了这么美丽的水景,买!王先生心一横。可等到小区一转悠,王先生傻了,那代价不菲的“湖景”,只是个浅浅的人工小水塘,方圆不过5米,深度可见湖底。碧波荡漾?一滩浑浆水。
从外地到上海买房的吕女士,最近看到一个浦东楼盘的房产广告,号称“本案距东昌路地铁仅20分钟车程”。那天,吕女士兴冲冲地按图索骥,可出了东昌路地铁站,吕女士又换了两辆公交车,花了1个半小时才到达该楼盘。面对吕女士的抱怨,售楼小姐圆眼一瞪:我们说的是直线距离!
家住某“豪庭”的杨女士说,当初买房时,广告上说得花好稻好,什么网球场健身房SPA馆,尤其是一个室内游泳池,让杨女士当场拍板买房。可等搬进了新房,左等右等才建好的游泳池不仅成了露天的,而且“小得跟个浴缸一样,啥人敢下去游?”
家住金桥的李先生小孩四岁了,要上幼儿园小班,可是所在小区承诺的“国际幼儿园”,还是“空中楼阁”。当时,李先生之所以看中这个“专为尊贵人士度身定做”的楼盘,就是因为他们登出的广告里,称将建幼儿园,双语教学,供住户子女入读。问开发商,永远只有一句话,“在筹建中……”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一位售楼先生,他向记者透露说,帮房地产公司们策划的广告公司是很精明的,用的都是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形容词。比如豪华装修,1000块钱是豪华装修,1万块钱也是豪华装修。高级会所,可能就是摆两张乒乓桌,或者在概念上玩些手法,新浪潮、欧陆风……听起来浪头很大,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有关律师指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开发商如果不兑现,那就是违约。万一遭遇虚假广告,消费者可以携带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购房合同等向消保委进行投诉,如果调解不成功,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当然最重要的是,主管部门应该对含有虚假、浮夸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实施重点监测,严肃查处。
《解放日报》11.25毛锦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