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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后驾车首亮红灯

2004-12-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年来,药后驾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未服药正常状态下开车的司机高出许多倍。

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正式实施。该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一次为“药后驾车”亮起了红灯。

记者在

北京街头采访了几位“的哥”。其中一位说知道一点,比如吃感冒药后会产生昏昏沉沉的感觉,但从来没有人提醒过他,驾车前应避免服用这类药物。甚至有一位“的哥”和记者开玩笑说:“反正这又查不出来,再困我也得开车呀,找根火柴棍把眼皮支起来不就行了,要不份子钱我找谁要啊!”

随后记者又在加油站采访了几位拥有私家车的白领,其中有一位还真有过切身感受。王先生开车到今年已有7年了,去年冬天他正在北京二环路上行驶时,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感觉头晕、眼睛也开始发虚、发花,终于在二环路的出口处顶了前车的保险杠。虽然没出什么大事,可这一身冷汗真让他后怕。后来和一位做医生的朋友聊起此事,他才回忆起,因为前天夜里有点着凉,出门前吃了几片感冒药,没想到,问题就出在这儿。

由于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尤其是眼神经、耳神经可能产生毒副作用,因此驾驶人员应牢记以下用药之道:去医院看病时,主动告诉医生你是自己驾车,请他在开处方时尽量避开对驾驶员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认真仔细看清楚药品说明书后再服药;服药期间好好休息,不要开车,如出现异常情况,尽可能去医院请教医生,不要勉强开车。

《中国妇女报》11.29钟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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