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年来,药后驾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未服药正常状态下开车的司机高出许多倍。
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正式实施。该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一次为“药后驾车”亮起了红灯。
记者在
随后记者又在加油站采访了几位拥有私家车的白领,其中有一位还真有过切身感受。王先生开车到今年已有7年了,去年冬天他正在北京二环路上行驶时,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感觉头晕、眼睛也开始发虚、发花,终于在二环路的出口处顶了前车的保险杠。虽然没出什么大事,可这一身冷汗真让他后怕。后来和一位做医生的朋友聊起此事,他才回忆起,因为前天夜里有点着凉,出门前吃了几片感冒药,没想到,问题就出在这儿。
由于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尤其是眼神经、耳神经可能产生毒副作用,因此驾驶人员应牢记以下用药之道:去医院看病时,主动告诉医生你是自己驾车,请他在开处方时尽量避开对驾驶员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认真仔细看清楚药品说明书后再服药;服药期间好好休息,不要开车,如出现异常情况,尽可能去医院请教医生,不要勉强开车。
《中国妇女报》11.29钟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