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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中的争议

2004-12-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9月18日,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第一天。26岁的考生彭毛来自阿里地区札达县法院。彭毛3个月前来到拉萨进行封闭培训,往返车费加上3个月的食宿、培训费、报名费等,他已为此次考试付出1.2万元。然而,2002年西藏535人参考,仅7人通过,2003年601人应试,53人过关。彭毛能通过这次司法考试、取得法官资格吗?

一方面是司法考试的高标准,一方面则是西藏基层法院法律人才的极度紧缺,记者走访的当雄、林周、墨竹工卡三个县,各只有3名通过考试的法官。而在全区基层法院中,有7个县法院仅有1名法官。

司法考试要不要在边远地区降低标准,已经成为一个争论的话题。当雄县法院书记员桑珠和审判员扎西桑珠,都是参加工作多年的老司法人员了,但几次资格考试都无法通过。扎西桑珠心里想不通,“全国司法统一考试看起来无可厚非,但我认为有些不顾实际。像我们藏族地区的法院工作人员,汉、藏两种语言的基础都差,考试如不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政策,一大批司法人员将会被淘汰,而结果是基层司法人员将会断层。”

自治区检察院的扎西次仁副处长,则坚决反对降低标准,“执行的是同样的法律,怎么能有不同的标准?再说,司法是社会公正的底线,如果连司法的进入资格都不公平,何谈公正?”

在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中,同样是两派观点争执不下。2002年司法部决定对西藏等几个地区降低分数线5分录取,2003年则降低了15分。近日,2004年的录取分数线已划定,西藏比全国统一分数线低25分,但也只有24人通过。2006年这一优惠政策将到期,届时这一优惠政策取消还是继续延期,或许又将展开激烈的争论。(《南方周末》12.16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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