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31日,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城内的一家美容美发店内发生了一起强奸抢劫案,其中一负案逃跑的叫“王卫”(实名王涛,乳名王卫)。公安机关从当地派出所查到该村仅有一名叫“王卫”的户籍档案,在提请批捕后,上网追逃。
今年8月27日,四川乐山师范学院在校学生王卫在其父亲处休假后返校时,被广州白
9月,被警方无辜羁押的王卫以被错捕为由向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日前,检察院作出赔偿决定,王卫因抓捕对象错误导致被错捕羁押4天,应得到国家赔偿金223.72元。同时,王卫被抓捕后,其亲属也为此发生了相应的费用,西充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从行政经费中分别拿出2000元和1000元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京华时报》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