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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遭遇天价赔偿 因调查失职被判赔800万元

2004-1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7月,河北三河燕化公司准备与北京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紫宸苑住宅小区项目。为查清对方底细,燕化公司聘请北京市嘉华律师所作为法律顾问展开调查。嘉华律师所经过审查作出结论:项目确实在金晟公司名下。随后,燕化公司向金晟公司支付了1亿元项目转让费,买下了紫宸苑住宅小区项目,并为此支付了1

00万元的高额律师费。

但是,2002年5月,燕化公司竟然发现,在紫宸苑住宅小区项目的土地上,另一家公司已开始施工建设。燕化公司展开了紧急调查,结果让他们震惊不已:金晟公司根本不是紫宸苑项目的所有人,燕化公司的1亿元被骗!

损失惨重的燕化公司认为,嘉华律师所的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敷衍了事,已构成严重违约。因为嘉华律师所在2002年3月向北京市司法局主动申请注销。燕化公司将原嘉华律师所的3名合伙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律师费10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而嘉华律师所表示,他们曾做了大量的审查工作,已经履行了职责,尽到了义务。

法院认定嘉华律师所提供法律服务时确实存在重大过错,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委托协议》,对燕化公司支付1000万元定金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12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三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赔偿客户800万元损失,并返还100万元律师费。

目前,三名律师已提起上诉。

《北京晚报》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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