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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献血要负法律责任

2005-0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上海10名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的“血头”或被批捕或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家违规“雇人”冒名顶替本单位职工献血的单位被依法追究了法人和献血组织者的行政责任,其中8家已被处以9.5万元的经济处罚。

据悉,2005年,除了经济处罚以外,上海还将对违规单位的法人或组织者进行撤职、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

行政责任追究。(《北京青年报》20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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