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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国资流失也应关注

2005-01-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来,人们较多地关注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缺少应有的注意。

据有关方面测算,在近12万亿元的国有经营型和非经营型资产中,由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约4万亿元,占国有资产的三分之一。这些资产中,通过上级划拨分配方式无偿取得、由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使

用的国有土地,有些已经被单位用于商业开发;为数不少的房产以及部分车辆、设备,不少却被使用单位用于经营。而开发和经营的收入归经营者所有,有的资产还被私下变卖处理。

更让人想像不到的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于无人监管、无人过问的尴尬境地。这里有体制上的漏洞:财政部原本设有国资局,主管行政事业非经营性资产,1998年国资局被撤消后,并没有明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该谁管。相关工作转交国务院机关事物管理局,但该局只接收了一部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事物。

面对这种流失,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者,让其履行所有人职责。(《中国青年报》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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