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8日,兰州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车辆专业2001级研究生罗郁购买了500毫升浓硫酸带回学校。5月10日上午,罗郁来到机电学院工程楼,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装有浓硫酸的杯子,将浓硫酸泼向自己的导师梅元贵教授。
罗郁作案的动机并不复杂。罗郁想在研究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因为经济条件所限,没有得
到家人的支持,他情绪消沉,多次向同学流露出轻生的念头。导师梅元贵教授得知后,多次找他做思想工作,并建议他去看心理医生。没想到,导师善意的劝解反而让罗郁感到恼火,使他产生了报复、伤害梅教授的想法。
近日,兰州市安宁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郁有期徒刑八年。
《检察日报》2.4李郁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