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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谐因素亟待消除

2005-02-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我国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说,这一阶段呈现出两种前景,一是执政党和政府政策妥当,就可以进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保持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是执政党和政府政策失误,不但会使经济停滞不前,而且会激化社会矛盾,危及政权稳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正蕴含着争取第一种光明前景,规避第二种黯淡前景的战略意图。

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为

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是世界经济史上的一个奇迹。但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差距拉大,公共医疗资源短缺。

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仍在扩大,分配不公矛盾凸显。改革开放中农村发展了,城市也发展了,但是城市发展得更快。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这对群众的情绪是一种严重的挫伤。

一些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这些群体主要指农民和工人。利益失衡导致心理失衡,是当前社会情绪一个重要诱发因素。

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利益矛盾错综复杂。比如公务员队伍内部的“3581”工资改革方案,在有的地方可以实行,但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就不能实现。因为中央国家机关加工资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它还含有政治因素。再比如,城镇化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但目前推进城镇化就涉及拆迁和失地,

触及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再如高收入群体存在一部分非法致富或者钻体制漏洞致富的人,他们与尚未致富的人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可以说,目前我国各社会阶层之间,社会阶层内部,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等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利益矛盾。

(《?望》2005年第7 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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