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6日早晨,吉林市松树村村妇胡立波带8岁的儿子徐鑫去镇小学报名。一辆拖拉机突然拐弯,将她和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儿子刮倒在地。徐鑫因头部、胸部撞伤,抢救无效死亡。
飞来横祸让胡立波一下子精神崩溃了。由于家里人不知道当时具体情形,自然也没去报案,就这么把孩子给殓了。直到有一天,丈夫徐
“董某知道有3个目击证人,在农安县。但他说‘人家不可能白给你作证’,让我拿2万块钱。”徐中库告诉记者,虽然家里三口人只有一口人有地,要种3年玉米才能挣出1万元钱,但他想,为了找到肇事者给孩子讨回个公道,花些钱也值,就同意了。
徐中库先后花1.3万元买来了证词。但事情的进展却让徐中库非常失望。2004年11月,交警部门结了案:由于当事人未及时报案,现场的证据消失,肇事的拖拉机司机又不承认撞人,事故无法认定,建议徐中库去法院起诉。
“我想,能不能先把给董某和证人的钱要回来,好交费打官司,但他们不肯,他们认为,他们已经为我出了证,那钱是他们应得的。”徐中库垂头丧气地说。(《中国青年报》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