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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的烦恼

2005-03-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记者采访发现,许多民办养老院的负责人都有一肚子苦水。

南京有家养老机构,去年底入住了一位痴呆老人。当时,家属与养老机构签订住养协议中约定:“该老人在养老院入住期间发生骨折等事件,养老院不负责任”。岂料天有不测风云,之后不久,两名护理人员帮老人洗完澡后,扶她坐在长椅上,可老人倏地站

起来一蹦一跳,护理人员无法阻拦,老人摔成骨折。老人家属认为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诉至法院向养老院索赔5万元人身损害费。老人摔倒是“意外事故”还是“责任事故”?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法院“各打五十大板”,养老院直呼冤枉。

近年,发生在养老机构的各类纠纷日益增多,养老机构呼吁特殊法律保障。(《解放日报》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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