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教制度将有重大改革
“违法行为矫治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我国劳教制度正面临重大变革。今后劳教人员将改称为“违法行为矫治对象”,矫治场所都将没有铁窗、铁门,矫治时间由半年到1年半,最长不超过1年半。(《扬子晚报》3.2)
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将获奖励
近日财政部在《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从2005年起,按照“以奖代补”的思路,安排150亿元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其中有一“奖”是,“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促进县乡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中国青年报》3.6原春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