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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应定罪

2005-03-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每年全国约有几百万名劳动者被拖欠上千亿元的工资。尽管劳动部门屡次大规模查处,但拖欠工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严重侵害劳动者财产权,容易引发极端行为和群体性事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提出议案,建议修改刑法,增加“拖欠工资罪”,严惩相关行为。 (《法制晚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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