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曾任英国的首席大法官。60岁时因受贿,被判罚4万英镑,并囚于伦敦塔,后来被詹姆士国王豁免,出狱后不久就死了。临死前,培根对他的《人生随笔》作了最后一次修改,在改到《论金钱》这一章时,他核实了3个案子:
乞丐杀子案
约翰行乞40载,聚集了3千枚金币。有一天,他发
姐弟绝交案
伦莎和戴维年幼时就失去了父母,为了养活弟弟并使他有一个好前程,伦莎13岁就做了妓女。在伦莎的资助下,戴维进了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并有了一个非常美满幸福的家庭。就在戴维准备报答姐姐的养育之恩时,伦莎提出断绝姐弟关系,并永不见面,因为她看到弟弟就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历史,并且弟弟愈幸福,愈是勾起她对不幸的回忆。
兰姆贪污案
海军大臣兰姆通晓天文、历法和海洋知识,在与西班牙争夺海上霸权的斗争中,屡立战功,被伊丽莎白女王封为爵士。同时,他也是一位以简朴出名的贵族,在别人钟鸣鼎食的时候,他每天的费用从不超过2英镑,就是这样一位德威兼备的人物,在伊丽莎白死后,被查出贪污军饷60万英镑。这些钱原封不动地藏在他的地窖里,最后他被詹姆士国王下令处死。
培根为什么要核实这3个案子?研究者说,培根从伦敦塔里出来后,发现了金钱的阴谋。他要通过这3个案子来证实自己的发现,至于他发现了金钱的什么阴谋,却无从考证,因为培根烧掉原作,准备重写《论金钱》时,支气管炎复发,死在了伦敦北郊。
培根到底发现了金钱的什么阴谋?许多人试图破解,然而都没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直到前不久,才有人根据这3个案子,找到满意的解答:在你获得金钱的过程中,如果感到紧张或屈辱,在获得金钱之后,就不要指望这些东西会让你生活得怡然自得,因为在紧张或屈辱中得到的金钱,用起来会更加不安和心酸。
(《解放日报》3.18 刘燕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