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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讨厌赖昌星

2005-03-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依旧过起当年“红楼”里的生活。

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完结了。2001年11月他被加方“收监”,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的规

定比较严苛:两人缴纳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之后,当地不少华人还能在当地的一些大型超市见到他,据说看上去有些虚胖,目光游移,早已失去原有“霸”气。目前,赖昌星只能呆在温哥华的简陋公寓里,不能跨出市区,用他自己的话说,“钱也不怎么够花”。

加拿大纳税人早就对像赖昌星这类人感到厌烦,将其视为“最不受欢迎的人”。从1999年赖昌星一家到达温哥华,至2000年6月第一次申请难民身份不到1年的时间里,加拿大方面为赖案聆讯所花费的开销,已达1000万加元。今年1月,加拿大的《环球邮报》也埋怨赖昌星案拖延了中国和加拿大签署旅游协议的进程,使加拿大旅游观光业遭受损失。(《新民晚报》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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