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张先生去年11月开始到驾校学开车。在参加驾驶员从业资格“科目一”考试之前,教练私下告诉学员,如果怕科目一、二的考试通不过,可以分别交180元和250元的“保险金”,“就是送给考试员的好处费”。
张先生告诉记者,到了考试那一天,他亲眼见到考试员现场“指点”考生做题。“这些考生肯定交了保险
“此类所谓保险金,实际就是一种贿赂,属于违法行为。更可怕的还在于,一些基本驾车技术都尚未过关的人如此取得了驾驶证后,有可能成为危害交通安全的‘马路杀手’。”云南瑞祥律师事务所的李戚扬律师说。
《南方周末》3.24陈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