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买了一张彩票
吕唯一是南京市一家公司的职员,两年前的一次偶然机会,他遇到了一个叫赵梅的女人,并由此产生了一年半的办公室恋情。
2003年6月1日下午2点,吕唯一开车接赵梅。在等待的寂寞中,他随手在附近一家超市的彩票销售点买了张彩票,然后装进票夹里。
一张彩票两种说法
第二天,赵梅的父亲出面领回了奖金,500万元纳完税还有400万元。随后,吕唯一和赵梅开始为共同生活作准备。
但是一个月以后,赵家出现了一系列反常行动,让吕唯一心里有些不安。聊天的时候,听赵梅时不时露出一句,她爸爸花了两三千块钱买了一个饮水机。过几天,家里又买了数码相机等等。吕唯一觉得赵梅虽然没有跟他说,但花的肯定是他中奖的钱。
2003年9月,赵梅放弃了所有财产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这让吕唯一心里踏实了许多。但是轮到吕唯一办理离婚的时候,两人却出现了纷争。吕唯一提出先要回中奖的钱安顿好家人再离婚,而赵梅却要求他先离婚再给钱。为此,双方争执了很长时间。
2003年11月,吕唯一将赵梅一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400万元奖金。
提起中奖的彩票,赵梅的父亲说,“我到现在都不清楚,因为我自己买的彩票,我自己领的奖,反而成了被告。”赵梅的父亲讲述了自己买彩票的过程,2003年6月1日下午,他来到社区附近的超市,在彩票销售点买了张彩票。第二天看了自家订阅的晚报,他发现自己中了大奖。
一张彩票有了两种说法,那么,赵梅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赵梅作为被告,在案件审理中,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在这份材料里,她说彩票是父亲的,不是吕唯一的。
对于赵梅父女如出一辙的说法,吕唯一认为这是他们事先沟通好的,不足为据。他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彩票是属于他的。因为在他手头有一张赵梅亲笔签名的收条。
收条上写道:今收到吕唯一03082期体育彩票一张,其中一注号码1816276为特等奖。
除了收条,两人还签订一份委托领奖协议,双方约定:吕唯一委托赵梅领奖金400万元,吕唯一将一次性给赵梅40万元作为佣金,这笔钱由赵梅代为保管,不得私自挪用。
是谁在撒谎
2004年10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为查清事实,在法庭上,法官想出一个办法,把双方当事人分别叫到不同的房间,要求他们说出中奖彩票上的五组数字有什么的特征。
小梅父亲说:“当时没注意,一看中了就行。”
吕唯一的回答是:“它特征太明显了,第一组它三个四连在一起开头,它不是很吉利,但很特殊,就是说买了彩票看一下,这个特征你能记住。另外在最后一注号码上有两个7,我对这个7非常敏感。因为我生日是17号,我儿子也是17号,所以我对这个7是非常敏感。”
吕唯一准确地说出了彩票上的细节,赵梅的父亲对此很吃惊。为了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赵老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彩票上的指纹进行鉴定,但由于彩票在销售和兑奖环节,有很多人经手,致使指纹鉴定无法完成。
法院认为,虽然原告吕唯一有证据证明自己将彩票交给了赵梅,但彩票的实际占有人为赵梅的父亲,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赵梅将彩票交给了自己的父亲。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吕唯一不服提出上诉。法官说:“在法律上,赵梅和父亲虽然存在血缘关系,但是他们两个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格。在本案中,原告应该完成两步举证责任,第一步就是证明他把彩票交给小梅,第二步证明小梅又把彩票交给了彩票实际占有人小梅的父亲,而这一步举证责任他没有完成。”
彩票是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特殊之处就在于它既不记名,也不挂失,对于兑奖处来说,谁拿着,谁就是它的主人,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来说明这张彩票的来龙去脉。
这张中奖的彩票究竟属于谁?400万元究竟花落谁家?还要等待法律的判决。
《家庭周末报》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