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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司机饮酒仍搭车发生事故自担三成责

2005-04-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江苏的徐某和顾某是高中同学。今年春节期间,两人应邀出席同学的婚宴。宴席中,大家推杯换盏,都已有几分醉意。分别时,顾提出送徐回家,徐便搭乘顾的摩托车一起回家。不料,摩托车途中撞到路边的防护栏上,将坐在后座上的徐摔下。徐某左腿骨折,颅脑受伤,住院治疗半月,花去医疗费7380余元。由于在赔偿问题上未达

成一致,徐起诉至法院,要求顾某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明知顾某酒后驾车属违章行为,具有很高的安全风险,仍然乘坐,对造成的后果存在过错,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三成责任。

(《江苏法制报》4.12夏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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