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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弱智少女子宫被切除之后

2005-04-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因弱智少女经期“麻烦”,4月14日,江苏省南通儿童福利院将两名年约14岁的弱智少女送到该市城东医院切除子宫。此事被医院一名“青年医生”看见后公布在网上,即刻引起强烈反响。

记者采访此事时,城东医院汤副院长表示,“其实别的地方都是这样在做,只不过没有引起关注。”有关人士透露,轻度智障者在成年

后与正常人一样有性需求。严重痴呆者的先天遗传性较高。

据悉,江苏省政府已经介入该事件的调查。目前参与这起事件的相关人员已经被警方“带走”。在我国的刑法处罚中,对于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取出其健康器官的,当事人将被处以3到10年有期徒刑,而一次取出两个人的健康器官,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事件被披露后,有近五成网民在网上支持“切子宫”行为。他们认为:智障人士没有生育权,切子宫是为了她们好;南通儿童福利院是监护人,有“切子宫”权利。法律专家吴革先生说,我国宪法规定人人平等。只要是人,不管他(她)是何种族、信仰或者缺陷与疾病,都享有包括生育权在内的所有人的权利。而一位医生则说,从医学角度讲,严重痴呆是不适合生育的。日前,两少女已回到福利院。

(《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4.2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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