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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原法规局局长涉嫌受贿

2005-06-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蓝田股份公司造假案中,总裁瞿兆玉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在2004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可蓝田股份案却没有结束,使不具备上市资格的“蓝田股份”上市的“幕后黑手”,原中央组织部政策法规局局长王法雄终被检察机关起诉。

1994年至1996年,王法雄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蓝田集团董事长瞿兆玉的

“托请”,使蓝田股份公司于199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拥有3000万股份上市配额指标,“蓝田股份”因此被誉为中国农业第一股。1998年,王法雄以购买内部职工股为名,花30万元购买了当日收盘价合计为17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28万股,每股均价仅1.07元,而1999年,王法雄将28万股以1200万元卖出,获取高额利润。检察机关认定此事实为受贿行为。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王法雄拥有3处豪宅、100多万元资金来历不明,被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中组部已对王法雄下达了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决定书。

《北京晚报》5.30王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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