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1日下午5时许,浙江省诸暨市的郑某、吴某夫妇带着儿子、女儿在诸暨市陈蔡镇凤山村行走时,突遭雷击,致使儿子死亡、吴某受伤。事后,他们了解到当天下午4时30分,诸暨市在陈蔡水库人工增雨,发射了4枚增雨火箭弹。吴某夫妇认为,造成儿子身亡的雷电是由人工增雨作业引起的,诸暨市气象局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浙江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沈武到庭作证说,根据现有的科学研究,我国人工增雨的方法,不但不会产生或加剧雷电的形成,而且还有一定的抑制和削弱作用。
近日,诸暨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原告的儿子遭遇雷击身亡,与人工增雨行为没有任何因果关系,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主与法制时报》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