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和张利都是北京某高校的工作人员,李新是张利的上级。2004年5月的一天,张利与李新在学校办公楼的楼道内相遇,当时,李新正准备拿写在6张A4纸上的文件去修改,就用这6张A4纸在张利的面部比划了一下,想和张利开个玩笑算是打招呼。
张利则说,李新用一沓A4纸打了他的耳朵一下,他当时感到耳鸣,但因为是
于是,张利将李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等21万余元。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张利耳部受伤的原因是否因为被用A4纸打了一下导致的并不清楚。在李新要求申请鉴定并表示先付鉴定费的情况下,张利却拒绝鉴定,由此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应由张利负担。但是,考虑到双方为同事关系且李的经济条件好于张,按照公平责任原则,日前,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李新赔偿张利营养费、伤残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000余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广州日报》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