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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误报院士逝世法院判决精神赔偿

2005-06-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著名化学工程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家镛,年逾80但身体尚好。然而,《科学中国人》杂志在2005年第3期《2004:陨落的巨星(续)》一文中以文字配发照片报道陈家镛去世。为此,陈将《科学中国人》告上北京海淀区法院,要求被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为,《科学中国人

》杂志社未经审核即刊文报道陈家镛去世,并配有陈家镛的照片,该报道严重失实,足以造成对陈家镛人格利益的侵害;但该杂志在诉讼前已公开致歉并刊登正面宣传文章,即承担了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近日一审判决《科学中国人》杂志社向陈家镛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驳回陈家镛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依我国文化传统、道德观念和民间习俗,忌讳谈论生者的死亡,尤其对年长者更属不敬。陈家镛系我国中国科学院院士,现年84岁高龄,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称其死亡的虚假消息的发布,足以给其带来比一般常人更严重的损害,尤其上述行为足以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使其承受巨大精神痛苦,故而应予精神赔偿,使过错侵权者足以为戒,使受害者得以抚慰救济。 (《法制日报》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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