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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广告散发者自曝内幕

2005-07-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如今的大城市里,总是游荡着这样一群人,他们经常出没在马路上、便道上、广场上,向过往的路人散发着各种广告或宣传品。有人说,他们是马路上不安全因素的肇事者,是街头卫生脏乱的制造者。

最近,记者以一个路人的身份,对他们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几次随访。

小A:一位河南小伙儿,去年年底,

一个私营汽车美容店招广告业务员,管吃管住,一月500块。去了才知道,他的工作就是满北京散发小广告。老板允诺,只要客户有反馈的,就按客户修车利润给他提成。“城管、警察不管你们?”记者问。

“现在城管、警察经常对我们围追堵截,不过,无所谓,反正要罚的就是老板。我们是包干儿,每天每人投发5000张。我是挣人钱,吃人饭。我们也知道,老百姓烦我们,可是老板说,要是走正规途径,还用得着你吗?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便宜。”

小B:东北人,二十五六岁。他是专门散发打折机票信息的。

记者接过他的一张名片,看到机票的价格的确让人吃惊。“你知道,现在许多航空公司,说你们广告里的折扣价根本就不存在。即使买了你们的机票,也无法登机。”

“能不能上飞机,那是他们的事。我只是往外发,反正有扫马路的。到时候,公司得给我工资。”

今年初,《北京晚报》记者曾随同一名由于老板不给工钱,小广告散发者自曝内幕的报料人,来到北京朝阳区北豆各庄村一平房院内的小广告黑窝点。

一进院,只见西北角上堆着十几捆与正规报纸无异的非法医药小广告,既没有刊号,也没有工商部门审批的序号。报料人说,他们一共4个人,在石景山租房居住,每隔几天,老板就运一批医疗小广告来,大约有十几万张。他们把小广告分发到海淀区的几百个报摊上,这些小广告被摊主插到各类报纸中卖给读者。老板从每张小广告挣7到8分钱。他们从中拿3分,给报摊2分,自己挣1分钱。《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劳动保障报》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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