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河南省出台规定,扩大在河南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的35个县(市)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享受省辖市的待遇,即计划直接上报、财政直接结算、经费直接划拨。目的是使条件好的县(市)进一步优化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拥有更大的发展自主权,以带领和推动河南经济更快发展。
但在推进强县扩
省辖市对扩权县市的支持力度减弱。如,在财政配套资金问题上,对于一些已经审批的项目,省里资金下来了,要求省辖市配套的部分没有到位,这样就给县市发展带来很大的资金制约。
垂直部门在扩权政策中定位模糊。如土地、金融、工商、税务等垂直部门,一些权力如何定位,是扩还是不扩、扩到什么程度都缺乏一个明显的界定。
由扩权带来的这部分县(市)事实上与原来隶属的省辖市管理脱钩,催生了与原来省辖市的矛盾,扩权县市由原来的一头协调变为两头协调,事反而更难办了。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们国家投入高额成本维持的庞大地级市政府架构,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形成“漏斗效应”:一是“财政漏斗”,由于一些地级市
本身城区的经济体较小,靠自身财力不足以每年拿出几亿元的资金维持地级市政府运转,只能靠行政手段对下“抽血”、对上截留,下级县市敢怒不敢言;二是“权力漏斗”,争权、争利益的事情不断在一些地级市和县级市之间发生;三是“效率漏斗”,我国是“中央―省―地级市―县、区―乡镇”五级政府架构,应加快推进行政管理层级的压缩和改革。(《新华每日电讯》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