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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5-07-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京:教师“走穴”无缘“职评”

南京市教育局规定,教师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今后凡是违规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一律取消其职称评定资格。(《新华日报》7.14)

上海:集体订购无证盒饭

将负法律责任

8月11日即将施行的《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企业集体订购无证盒饭将负法律责任,因此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甚至人员伤亡的,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文汇报》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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