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某些大学生中,恋爱流行签“契约”。重庆工商大学的小谢解释说,“爱情契约”是大学生在校确定恋爱关系前,就“择业时没有义务为对方作出牺牲,‘献身’时没有必要让对方负责,分手时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等条件达成的默契。有的大学生甚至将“爱情契约”写成文本,恋爱双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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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倡,不禁止”一直是高校对大学生在校谈恋爱所持的态度。据了解,某高校只有一成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对恋爱中的女生给予过指导和教育,绝大多数人对校园中的恋人采取了默许和不关注的“放任”态度。教育专家认为,如果这种“旁观者”的态度继续下去,大学校园里类似“爱情契约”的情感尝试将层出不穷。(《新华每日电讯》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