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开始,北京市海淀区的公务员穿吊带裙、光脚穿凉鞋上班的将会受到教育和劝阻。累计发现两次以上违规的公务员,其违规行为将计入年底考核,取消年底评优评奖资格。
对这一规定,人们观点各异。
反对者认为,公务员着装应“个性化”。其实,“衣着得体、美观大方”已涵盖公务员的着装要求,在
支持者则认为,公务员的形象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面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着装要庄重得体,而不能过于随意化、个性化。虽“法无禁止即为可”,穿什么衣服是个人的自由,但办公室毕竟不是超市,也不是娱乐场所,穿吊带裙、凉鞋光脚,是与办公室严谨、规范的氛围格格不入的。
85.5%的被访者认为――在某些特殊场合应限制低胸、露背、露脐等“三露装”。 (《北京青年报》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