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北京望京教师夫妇被杀案的凶手王翕克被判死刑,附带民事赔偿65万余元。但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最终拿到这笔赔偿款的可能性极为渺茫,凶手王翕克在判决后表示“判了死刑没法赔钱”。
曾代理过诸多刑事大案的京城知名刑辩律师许兰亭对记者说,像王翕克这样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之后,再对被害人家属进行
有律师认为,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亲人被杀害,经济上又拿不到补偿,实际上就是没有完全为被害人伸张正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这三种责任是不可替代的,如果最终“打了不罚”,那么对罪犯的惩罚是不完全的。比如被害人是家里的顶梁柱,被杀害之后整个家庭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如果拿不到民事赔偿,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此外,比例在9成以上的民事赔偿“白条”,毫无疑问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因此,应建立国家赔偿救济制度,对被害人提供最有力的保护。 《法制晚报》9.25李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