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四川人王某和陈某在广东佛山相识并同居,10年后,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陈某则称,双方曾于1995年12月24日在四川省蓬溪县某镇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两人都用的是别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在婚姻登记时都使用了别名,但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值班总编推荐] 干吧,攒积起所有的力量!
[值班总编推荐] 以蛇行千里的劲头,打开改革发展 ...
[值班总编推荐] 【连续报道】“我也回来创业!”
以“封神”之名,探寻中国神话史诗的新境界
【详细】
朱晓凯:每一个人的历史都应该被记录
首个“非遗版”春节的文明内涵及其表达
读懂“改革开放”关键词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