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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赞助冠名应规范

2005-1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位复旦大学的老校友在30年后重返母校时发现,复旦校园里各类冠名遍地开花。

该校管理学院的一幢主楼叫做“李达三楼”,三楼303室叫做“中国移动通信教室”,四楼是“艾默生高级管理人员教育中心”,五楼503室称做“飞利浦照明教室”,复旦新闻学院图书馆被冠以一位校友企业家的名字;学校新建的体育馆称

为“正大”。

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校园里,也有相同的状况:学校的礼堂被冠名为“石化厅”,礼堂里的椅子也有冠名;餐厅叫做“光明乳液餐厅”;教师宿舍是西班牙政府赞助的,叫做“西班牙之家”。

大学校园内各种建筑冠名,已有十多年的历史。许多人都知道,不少重点高校内都有“逸夫楼”,以纪念香港爱国人士邵逸夫;上海交通大学内还有一座“包兆龙图书馆”。可如今,大学里的冠名满目皆是,引起了人们的争议。对此,校方的说法是:在许多世界一流大学,校友捐赠是学校经费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冠名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复旦大学一位教师说:“学校应为‘捐赠冠名’定一个标准,并公告教师学生。有的企业家虽然出了钱,但是不是冠名,要看看是否会影响到校园文化。高校冠名,还是多选择一些教育家、科学家为好。(《新民晚报》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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