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章某到南郊某大型超市购物。这家超市有条店规:发现偷货行为,按所偷货价10倍罚款。章某拿了商品没付款,在出口处被超市保安逮住。根据这家超市店规,章某支付了1300元后脱身。后章某上诉至闵行区法院,要求超市返还罚款,赔偿精神伤害费1万元和差旅费127元。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
“偷一罚十”是公众早已司空见惯的告示。然而,能够把这种行为和罚款的合法性相互区分的人不多。此次上海闵行区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那就是――“罚要依法”。
(《北京青年报》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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