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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煤矿主为何叫嚣“搞倒镇长”

2005-1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湖南郴州梅田镇最近查获一起死3人伤1人的重大煤矿事故瞒报案后,该镇的一些小煤矿矿主竟然幸灾乐祸,指望把镇里的干部都“带”进去。有矿主公开对镇长高遵新说:“我们在经济上搞不倒你,但446号令可以搞倒你!”

国务院第446号令即《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根据该规定,在乡、镇人民政府

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梅田镇镇长高遵新说,除县里组织对非法煤矿进行的3次大规模清整外,该镇今年3月以来开展了14次大规模清整,成立了有30多名工作人员的巡逻队。在今年的历次清整中,仅用于炸毁小煤矿的炸药就有4吨多、雷管5000多发,各项费用近100万元。

但是,清整效果仍难以尽如人意。涉及煤炭的法律有《煤炭法》、《国土资源法》、《安全生产法》,可乡镇一级政府的执法权力哪部法律都没提到。煤矿清整没有任何强硬措施,光靠把责任压到乡镇领导头上,太难了。(《工人日报》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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