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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单身

2005-1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当某些未婚者热衷于同居的时候,一些结婚者却悄然分居――这果真应了钱钟书先生的婚姻“围城”说?然而,此刻出现的婚内分居者,却不是因为离心离德,而是企图用分居来为爱情保鲜。

“我们要天

天相恋,但不要天天相见,只需要悱恻缠绵,绝不要柴米油盐,有共同的生活经验,绝不用共同的房间。”

黄舒骏这首老歌描述的幸福理想,现在已经成为婚内Solo(单飞)族的家庭规范。

这些Solo男女们已结婚登记在册,他们的家庭比许多人要优越,但夫妇两人执意要在一个城市里分开相处,只在特定时间相遇,共度浪漫后再各回各巢。他们与传统的分居人士截然不同,主动演绎着婚内的Solo身份――也就是“婚内单身”。

同城分居的婚姻关系

Solo本意是独奏,后来引申为“单飞”。如今,这种主动选择婚内分开生活的人士在国内各大城市已不鲜见。他们通常过着“五加二”的生活,即五天工作日里双方居住两处,只有到周末的两天里居住一处。

苏婷就是婚内Solo的一员,在上海徐家汇一家网站工作的她,每天下班都要倒一段很长的地铁回到位于浦东陆家咀的住处。而苏婷的老公则住静安区,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经营着自己的广告公司。

苏婷的房子是她在结婚前买的,婚后两人也没有搬到一处,各住各的。“这样双方都有自己的空间,彼此不会干扰。”两人都觉得分开住能给自己的事业提供更多的时间。任部门总监的苏婷日常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很晚才能回家,一日三餐也都是在外面解决,回家之后则是完全放松的状态,“我的很多同事不同,她们忙了一天回家还要照顾家人,完全没有了自己。我现在的生活跟婚前没有太大区别。”

平时分开的两人,只在周末或休假时聚在一起,偶尔也会相约一起吃饭或听音乐会,但如果在不该见面的日子一方想到另一方的住处,则需要电话“预约”让对方应允。如今两人结婚已经一年多,苏婷仍然觉得跟恋爱时的感觉一样,“在一起的时候,很多事情不愿意当他的面去做,怕破坏形象。”对这种Solo生活,苏婷很享受。

在上海,类似于苏婷这样的家庭模式并非独有,而在北京,有媒体报道,全国妇联于2002年底调查统计,北京的婚内Solo(包括异地居住的夫妻)超过一万对。在广州、武汉、天津、沈阳等其它大中城市,这些“周末夫妻”也在显现。

尽管数量不多,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这种婚内Solo的生活方式发生兴趣,门户网站网易曾做了一次调查,题目是“你怎么看‘周末夫妻’”。共有9628人参与,其中认为“很好”的占22%,认为“可以尝试”的占51%,而认为“最好不要”和“坚决拒绝”的人只占27%。

“独唱”不限年轻

对于Solo家庭,他们通常有一些相似的特征:夫妻双方都接受过高等教育,生活在经济、文化发达的大城市中,他们可以方便地获得各种资讯。两人所从事的工作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职业声望,具有丰厚的收人,一般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属于自己的住房。

而对Solo族的年龄特征却很难界定,这与通常人们认为只有年轻人才选择时尚生活这一思维定式有冲突。至少在记者了解的Solo族中,并非只有年轻的成员,而是从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到五十多岁的中年夫妻都有。

2002年,黑龙江省婚恋家庭研究所的郭砾,在哈尔滨市作了一项关于Solo家庭的专题研究,以深度访谈的形式对12对夫妻进行调研。

在这些人中,有四对是年轻夫妇,均为1976年到1978年间出生的独生子女。尽管有属于自己的住所,婚后仍各留在自己父母身边,平时的生活跟婚前没有区别,但一到周末就会相聚于自己的爱巢。

除此之外,剩下的8对都是结婚在10年以上的“老”夫妻,平均年龄都在40岁以上。这其中又分两种类型:一种是丁克家庭,家里有两处以上的住房,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和丰厚的收入,双方的感情也很好。但在相处10年后,彼此都觉得有了乏味的感觉,于是选择Solo,在自己的小圈子开始“独立”的生活。

另外一种则是再婚家庭,而且以机关工作人员居多,男女双方的条件都非常优越,但因为彼此都有孩子,担心和对方的孩子处理不好关系而选择“周末夫妻”。

分居:从被动到主动

在中国,夫妻分居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受客观条件所限的被动分居,一种是主动分居。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分居一直处在被动状态。

在古代,夫妻分居现象并不普遍。在传统家庭的诸多功能中,经济功能是首要功能,而在小农经济社会中,家庭作为经济单位,必需通过夫妻共同的劳作才能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再加上交通工具的束缚,女性对男性的依附,使夫妻分居现象成为个别,类似于“商人重利轻别离”的那种遭遇,只发生在极少数人的身上。

但有一种原因例外,那就是兵役、劳役导致的夫妻相隔。军人家庭的分居现象直到今天仍然普遍。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夫妻分居人数明显增多。造成分居的根本原因是户籍制度。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大学生分配,一种是在农村已经结婚,其中一方因参加工作而进入城市。

“文革”时期,分居人口进一步增多,这种分居是在非正常社会时期的独特表现,他们往往与政治相关。众所周知的假离婚,就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怪异现象,夫妻中一人犯了“政治错误”,为了避免连累家庭而与对方离婚,这其中有一些人没有采用离婚的方式,但为了表示“划清界线”而选择分开居住。当时还有一种假分居的现象,一些夫妻并没有分居,但为了应付“专案组”的审查,迫于压力之下只好谎称夫妻已分开居住,互不往来。

除以上原因外,在当时还有一些夫妻被人为分开,夫妻一方被以种种理由调往异地工作。其中动机有出于个人私欲目的,有因为工作保密需要等等,但这部分在整个分居人群中所占比例极小。

“文革”结束后夫妻分居现象大为减少,国家开始关注民生,对相处两地的夫妻,社会上的各种力量都会千方百计把两人调到一起,即便是从边疆调往大城市这种在50年代视为天方夜谭的事,在此时难度也大为降低。

从那以后,夫妻分居的客观因素开始消退,主观意愿开始成为主要因素,进而出现了婚内单身现象。

回到内心的婚姻选择

在对独立意识的追求上,Solo家庭正好处于AA家庭和单身族之间,是AA家庭的发展。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婚恋家庭研究所所长郭砾。

记者:你觉得是什么吸引一些夫妻选择婚内的Solo生活?

郭砾:对浪漫的追求和对自我个性的尊重。曾经有社会学家做过调查,发现生活环境越接近现代,人们越追求浪漫。在这一点上,现代人对婚姻家庭的理解跟老一辈人的观念明显不同,在传统观念中,婚姻就是搭伴过日子、生儿育女、养儿防老,而现在结婚的目的越来越多的是为了爱、为了感情。

记者:这样看来Solo家庭是现代人的一种积极选择?

郭砾:不完全是这样。从以往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我们称之为精神和肉体的一种逃逸。无论初婚还是再婚,这些“周末夫妻”普遍对婚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他们不选择朝夕相处,是怕两个人不能长久地朝夕相处。在对婚姻的认识方面,他们受大众媒介的影响很深,而现在的媒体对婚姻有很多的负面宣传,比如反映婚外恋的影视剧,关于外遇的报道,这样一种社会氛围让他们有一种无形压力。

记者:你对这种“周末夫妻”是完全认同的?

郭砾:我对这种现象惟一的担忧就是它容易引发婚姻的安全问题。现在的都市诱惑太多,如果夫妻两人没有足够的信任,我觉得还是不要去尝试这种方式。现在婚姻家庭的解体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公共卫生和精神健康的问题,对人的承受能力提出了挑战。

记者:Solo家庭的出现意味着传统家庭模式的危机吗?

郭砾:远没有到达那样的程度。其实它和同居、AA家庭、单身族、丁克一样,体现了现代婚姻家庭的多样性。而在对独立意识的追求上,Solo家庭正好处于AA家庭和单身族之间,是AA家庭的发展。

婚姻的多样性也是人们对生活方式多样性的一种需求,我曾经看过一个访谈节目,谈到人们对未来的婚姻发展趋势时,一位教授预测在未来一个人一生最少要结两次婚,但他的一个学生在旁边说他们可能一次婚都不结。现代人面对的婚姻,有诸多因素的改变――生活环境的改变、生活质量的改变、健康状况的变化与改善、寿命的延长、初婚年龄的推后、不生育的文化,这就使婚姻面临的风险变大。同时,婚姻要素的自由流动,使婚姻的流动性也加大了,因此人们婚姻重组的可能性就增多。

所以,婚姻的门已不仅仅是一道,即便是一道,你也可以多次地推开,多次进入,也可以就在门外呆着不进去,这都是无伤大雅的。

记者:这种家庭模式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

郭砾:在上世纪90年代时,我们社会学里提出一个社会转型期的概念,指中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很多价值观念,包括婚姻家庭,在这个转型期发生变化。比如说五六十年代,夫妻一旦结婚就有一个经济纽带在维系,那时两人收入都很低。我们说搭伴过日子,两人的钱放在一起花,才能够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如果要分开的话,就有很大的问题,这个经济纽带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另外一个是血缘的纽带,在解放初期的时候,每一家都有四五个孩子,等到最小的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做父母的也都六十多岁了,那怎么可能分居和离婚啊。

还有价值观念的纽带,直到80年代后才有些松动,在那之前,离婚是见不得人的事。夫妻到法院离婚,法院会给他们办学习班。所以从1949年到1970年,中国离婚率非常低。

今天,现代婚姻在这个转型中已经不是为了满足生育的愿望,满足经济的共同体,而是更多地满足情感的需求,家庭成为心理、文化、情感的一个共同生活单位,这种文化、心理、情感上的联系,维系它都需要内在的纽带,外在的干预减少了。这是在整个社会转型期,家庭的一个比较大的变化。 (《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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