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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业务”火绍兴

2006-01-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几个陌生人合乘一辆出租车,谓之“拼车”。此行为在很多城市被明令禁止。但在杭州、绍兴等地,“拼车现象”已经走向合法化、市场化。

乘一空三太浪费

12月18日,浙江省首家拼车服务公司――绍兴市越城快乐拼车信息服务部成立。它的创办人赵锋说:“上下班高峰时,绍兴城

区出租车很难叫到;而坐在出租车里常常只有1个客人,如果4个人拼乘一辆,出租车就能满负荷运转。”

赵锋说,他刚建了“绍兴拼车网”,有拼车需求的车主和乘客,可在上面登记,由他就近搭配。记者与赵锋说话时,4部“热线”电话此起彼伏地响着。

省三赚二真合算

绍兴出租车起步价5元,路程2.4公里,市内交通基本都在起步价之内,如4名乘客拼坐一辆出租车,“拼车”公司向每位乘客收取2元,共计8元,支付司机7元。乘客每人可省3元,出租车司机可多赚2元钱,拼车服务公司可获利1元钱。如果“拼车”的路程超出起步价甚多,公司另有细则安排。

另外,拼车可以节油,假设4人拼车都只是起步价路程,每一个来回就可节油2.16元。以绍兴市有2000辆出租车,每辆车每天行驶450公里计算,如一半车辆能做到4人拼车的话,一个月可节约油耗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

推广有难度

“拼车”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是被明令禁止的。据说禁止拼车是保护乘客的利益。因为拼车难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容易给出租车司机找到拒载的借口。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胡守钧认为,“拼车”公司是在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个新行当,无疑可以帮助国家节约能源,改善城市交通压力,尤其是中小城市,因为交通路程较短,容易推行;但在大城市推广,还需要一系列制度安排。 (《解放日报》20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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