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孩子是我们的未来”的时候,也许我们忽略了还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与同龄人一样享受来自父母的关怀和引导,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看守所对28名“外来人员第二代”进行调查时,深切感受到这个问题的严重。
朝阳区检察院
翟建强认为,“外来人员第二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跟他们从小缺乏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在内的各种规范行为的引导有直接关系。“有50%以上在14岁前有过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如打架、偷窃等;全部有过辍学经历,辍学平均年龄是14岁;另外,经常上网吧的占73%之多,且有过不回家的经历。”
他们犯罪的特点非常有规律,案件多发于未成年人住所附近,住所全部为租住房屋,并且绝大多数在近郊外来人口聚集地。犯罪动机非常简单,很多情况下就是为了弄点钱去玩而犯罪,甚至不乏为上网吧玩而犯罪的。 (《法制日报》2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