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中,美国是极少数不为其国民提供“全民基本公费医疗服务”的国家之一。
美国的医疗产业被衬托在一个庞大繁杂的保险市场中。按照法律规定,凡7人以上公司的雇主必须为雇员(甚至包括家属 购买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大部分美国人的医疗问题由雇主出钱(非工资福利)投保解决掉了;钱多得受不
对美国医疗服务体制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医院急诊室被称之为“穷人救命的去处”,也是至今仍滞留在美国的1200多万非法移民“治病救人”的最佳港湾。在那里,任何患者都不会因为没有医保卡或者“钱紧”等等杂七杂八的原因而被拒之门外,这是法律的一道基本底线。那些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也无资格享受穷人医保福利的人,看病后遗留的账单,最后都由政府情愿或不情愿地兜了底。
这表面上看似政府的一种“软弱”、一种“无奈”,很多纳税人也颇有微辞,但社会必须体现这样一种尊敬生命的普世价值观。既然社会能够造就这样一批连“命”都因穷而得不到医治的群体,整个社会就要为其负责,并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如果连这块遮羞布都荡然无存的话,这就是整个社会的“病态”,终要出大问题。 (《看世界》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