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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堵被窝”式执行,好!

2006-01-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实施“堵被窝”式强制执行的做法,已经被叫停。原因是物业纠纷问题复杂,政府部门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法院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实行强制执行,从法理上看本无不妥,为什么舆论一边倒地加以批评,而事后又被上级法院叫停呢?一是执法的方式过于简单,

二是在游戏规则并不完善的情况下,法律对大范围的民事纠纷介入过深,强制权运用不慎。

物业费的拖欠金额一般说来都比较小,法院在对这样的拖欠情形实施强制执行时,完全可以采取更为柔和的、人性化的方式,比如通知债务人的工作单位、冻结银行账户乃至直接划拨等。“堵被窝”式的强制执行虽然有一定威慑力,但有可能激化矛盾,给和谐社区的建设带来杂音,也违背了人性化执法的时代潮流。

从另一方面看,物业纠纷是大城市新建社区普遍存在的一个深层社会问题,根源在于我国的物权法尚未完善。很多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政府的积极介入,有赖于法律环境的进一步廓清,有赖于权利的有力保障与义务的积极履行,舍此别无他途。

在我们的时代里,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东西,更不应该被化约为一个工具。北京高院叫停“堵被窝”式执行,为这个信念做了一个很好的注释。(《北京青年报》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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