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铁证”反而心虚
2004年8月的一天晚上,在河南省洛阳市某大型运输公司退休干部李志超的家中,夫妻间正在上演着一场激烈的舌战。“老李,咱这笔集资款连本带利共十几万元,单位不还给咱们,就去法院告他们,我就不信没有公正!”妻子彭瑞英怒冲冲地嚷着。“瑞英,单位
几天后,李志超和律师一起走进涧西区人民法院,状告自己的单位,要求公司归还他于1997年至2003年的集资款及利息合计12.5万元。
一周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
在法庭上,李志超有理有据地把当时借款的时间、地点、人物说得明白,并出具了盖有公章的收据。而运输公司一方却拿不出相关的有力证据。
就在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场官司李志超必赢的时候,峰回路转。当天下午,运输公司向警方报案:公司怀疑内部有人私吞这笔集资款,希望警方能查出真相。于是,法院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暂时休庭,先由警方立案侦查。
原来,这场借条官司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弥天大谎。
自制“集资”借据蒙妻子
1990年9月,李志超从部队转业,来到洛阳市某运输公司担任科长。工作上他积极肯干,颇得领导赏识,后来被提升为处长。随着地位的变化,李志超开始嫌弃妻子不够时尚,不懂得什么是温柔。
当上处长的李志超,各类应酬越来越多。一天傍晚,李志超要宴请几位远道而来的客户,叫上了刚来公司实习的刘馨。22岁的刘馨面孔标致,身材苗条,在席间显得落落大方,谈吐得当。李志超暗暗喜欢上了这个女子。
自从那次难忘的宴会以后,李志超便向刘馨发起了求爱攻势。面对炽热的求爱,也因为李志超出手阔绰,刘馨投入了这个年龄足可以当自己父亲的男人怀里。刘馨实习期满后,李志超利用关系给刘馨在另一家单位找了份工作,又给她租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俩人每次幽会都做得非常隐秘。
一晃两年过去了。一天晚上,李志超趁妻子专心看电视时,说要到外面散散步。他打车来到刘馨住的地方,谁料想,他前脚刚进门,彭瑞英后脚就跟来了。原来,彭瑞英早就察觉丈夫的异常,已经偷偷跟踪他多次。李志超当场就挨了妻子一记响亮的耳光,三人大吵大闹。事后,为了“治愈”丈夫的恶习,彭瑞英每月亲自到单位“截留”他的工资,仅给他少许零用钱。
不久,刘馨向李志超提出分手,还扬言:“我跟了你好几年,不给青春损失费,决不轻饶!”李志超腹背受敌,只得偷偷向朋友借钱摆平此事。
1997年,60岁的李志超被单位返聘一年。4月的一天下午,李志超闲逛到财务室,屋内正好没人,他无意中发现办公桌半开的抽屉中有不少盖有公章的收据和信纸,便悄悄抽取了几张。
同年夏天,运输公司因为要增加运力,经开会研究决定按自愿原则向员工高息集资。李志超心想:平时向妻子要钱比登天还难,这一次,一定要把这个吝啬的小金库掏个够,好好地和自己的心上人幽会一番。
李志超跟妻子说了单位集资的事,彭瑞英一听是高息,第二天,就拿出3.5万元交给李志超。二人拿着钱又一起来到李的单位。在门口,李志超对妻子说:“我们财务室有严格制度,不让外人进,你就在外面等我一会儿吧。”20多分钟后,李志超走出来,手上多了张收据,上面盖有单位的红印章。彭瑞英心里很踏实,小心翼翼地将收据收了起来。
实际上,李志超并没有进财务室,而是直接去了自己的办公室,把钱藏了起来,然后,在私藏的盖有公章的收据上小心地填上了数字。
手中又有钱了,李志超暗中得意。他先拿出1.6万元“借”给刘馨做生意。刘馨收下钱,再次投入他的怀抱。
谎言穿帮病重而亡
半年后,李志超把剩余的钱挥霍一空,又鼓动妻子继续“集资”,因为“单位的利息已提到了2分5厘”。前前后后3次“集资”,李志超共套走了家里6万元积蓄。等这些钱都用得差不多了,刘馨明确地告诉李志超:“年龄不等人,我要嫁人了,再见!”李志超无可奈何。
李志超尽量拖延时间,单位原定集资款的利息每年结算一次,他便对妻子这样解释:“我们每年的利息直接留在公司了,以后连本带息一起还。”为消除妻子的怀疑,他还提前换算好利息数目,用盖有公章的纸张伪造了账目手续,拿给妻子看,彭瑞英合计利息后一分不差,便放心了。
然而,李志超都从单位退休好几年了,集资款怎么一直没见返还呢?彭瑞英为了这6万元“集资款”夜不能寐,算了算,这笔钱连本带利共12.5万元呢!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便对丈夫说:“老李,咱们告他们,我不信没有公正!”
2004年11月初,彭瑞英得知丈夫单位的一把手换了,她再也忍不住了,亲自去找了新任经理。令她气愤的是,新上任的一把手让会计查阅账目后,竟不承认有这笔集资款……
李志超没有想到,法院宣布暂停审理后仅一周,警方就经技术侦查初步判定:在李志超和公司财务之间,必定有一方在说谎,而李志超的嫌疑最大。
后来,李志超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了,他承认自己在说谎。警方将李志超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李志超终日忧心忡忡。不堪心理重负的他住进了医院。在医院,李志超的心脏病日益严重,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庭周末报》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