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5名外部董事到位宝钢后,5家中央企业的外部董事也逐渐到位。
外部董事试点是中国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一次全新探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刘东生说,外部董事,即国资委从企业外部聘请的董事,可以代表国资委的利益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以新组建的宝钢董事会为例,其采用的是“4+5”模式
刘东生指出,这样可以避免董事与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保证董事会能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与选择。
刘东生表示,今后企业的重大决策,包括经理层的选聘、考核和薪酬将由董事会成员每人一票集体决定,不再是“一把手”说了算。外部董事对职务没有依赖性,除了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外,也没有其他权力,在利益和权力上比较超脱。这种角色有利于其更好地代表出资人的利益,客观妥当地处理出资人、企业、经理层、职工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新华每日电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