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的孙先生来信问:“我所工作的私企找借口拖欠我的工资1年多了,我想辞职不干了,请问怎样才能讨回我的工资?”
律师解答: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维权的几个方法:1、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12333进行举报。另外,也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电话及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机构举报电话。2、尽快写投诉书,去当地区政府劳动监察机构投诉。3、您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一般应在60天内做出。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您也可以向当地工会求助。如果发现雇主有比较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北京日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