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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006-02-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儿子与人合资办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装修期间,儿子让我去帮忙。劳动中,我不慎摔伤。我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其他股东不同意。请问,帮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

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的劳动为公民依据劳动合同或国家确认的劳动关系从事的有偿活动。你与你儿子所在的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你在帮忙过程中受伤不能按上述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你可要求公司对你的损害进行民事赔偿。(《工人日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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