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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问题威胁公共安全

2006-02-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去年12月上旬起,公安部展开了一次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督察组发现,一些深层问题亟待解决。

有法不依问题最大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对福建省闽侯甘蔗华侨礼堂暗访时,700多名中学生正在这里看电影。这是一栋砖木结构的老房子,耐火等级很低,与

电影放映厅直接相通的香堂内,插满了正在燃烧的香和蜡烛。而整栋建筑消防栓、灭火器一样也没有。

郭铁男指出,这一处隐患暴露出当地各方安全管理都不到位。国家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的消防职责早有明确规定,很多地方却没有认真执行。有法不依、有制度不落实,已成为当前公共安全领域最大的问题。

城市规划忽视安全

2005年12月12日,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2人。事故原因除肇事司机违法驾驶外,出事路段本身也存在缺陷。“出事时汽车正在转弯,而那段公路的转弯半径不符合标准,车子速度一快,很容易冲到对面车道上去。”公安部交管局杨钧局长说,我国一些道路建设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设标准还是十几年前制定的,已经滞后于形势的需要。

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也存在于消防领域。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欠缺43.4%,市政消火栓欠缺26%。这类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经费不足,很多是规划不科学造成的。

农村安全监管缺位

交通、消防、治安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农村地区尤其突出。2005年发生在农村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占全国总量的近1/4,而大量的农村公路无人监管。交通、消防、治安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农村地区尤其突出。

多次重大事故表明,我国的国民安全素质还很低。很多惨祸是人们违章操作酿成的,而肇事者本身也成了受害者。调查显示,近1/3的居民、近一半的学生缺乏自救逃生知识。而目前我国国民安全教育尚未形成健全体系,在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中加入安全内容,已成当务之急。(《北京日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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