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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标准”应重定

2006-0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扶贫标准应和小康标准一样,随着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的变化而适时变化。在政协河北省九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何兰提出,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应该适时重新制定“扶贫标准”,以保障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

2001年国务院重新制定的温饱标准为每人每年625元至820元。近年来,由于市场燃料、生活必需品、日

用消费品价格不断上涨,粮食蔬菜价格居高不下,各种消费开支大大增加,原来制定的“扶贫标准”相对于消费现状,已经降低了,需要进行适度调整。何兰说,经过调查,在贫困农村,一家三口人要想吃饱、穿暖,有一个住的地方,达到温饱水平,其标准应在每人每年900元左右,若贫困家庭有一个在校大学生,其一年的各种费用支出不少于1万元,其家庭生活更加难以维持。因此,有关部门应重新制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扶贫标准”,保障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新华每日电讯》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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