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透露,制定物权法已被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法工委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从各方反映来看,绝大部分意见对目前物权法草案总体上是肯定的,同时也还有一些不同意见。
这位负责人介绍,物权法草案的研究修改
一是要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二是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等。三是要深入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新京报》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