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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引发车祸谁担责

2006-03-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25日20时左右,昆明市东风广场发生一起严重的车祸,一辆黑色帕萨特高速冲入公交站台和人行道,导致4人死亡,22人受伤。

昆明市公安局查明,驾驶该车的人是昆明市政协车队驾驶员林清旗。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位女性,系林清旗的妻子。警方说,肇事当晚,林清旗系公车私用,驾驶车辆从北京路由南向北行驶,

违禁左转,在东风路肇事。目前,肇事司机林清旗已被拘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认为,公车私用仅仅是违反昆明市政府的用车规定,只是违纪。从法律的角度说,不能完全使事件个人化,因为驾驶员所在单位负有管理车辆、教育并管理员工的责任。

公车单位是否担责,引人关注。(《工人日报》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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