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我国内地现有影视制作企业1000多家,其中85%以上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赢利的不到20%;每年播出电视剧7000集左右,其中只有1500集赢利,3000集赢亏持平,2500集赔本。
据统计,2003年以后的电视剧购买价格比之前降低大约40%。究其原因,主要是自2002年底,各级有线电视台和无线电视台完成了合并
一些影视企业负责人反映,电视台与制作企业之间不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电视台可以不买或者压价购买电视剧,但企业却不敢不卖,电视剧的买卖实质上不是真正的市场行为。电视台购片的垄断,甚至限价购买,导致制作企业的利润被大肆“挤压”。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还未形成真正的影视产品市场。(《羊城晚报》3.3)